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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天‧大震驚!

竟然二月一號又不能領到薪水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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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窮鬼陳歐低報導:

因為秘書把公文跑丟了,沒有回到人事室,
所以從12月中積欠已久的薪資,需要等到三月一日才能領到。

這就是我討厭學校的地方,每次跑個薪水都要好久好久好久,
這次還竟然給我跑到公文丟掉了,一整個無言! =.=

想說好不容易熬完一月的窮人生活,總算二月能過一些好日子了;
沒想到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
還得繼續煎熬 @@

真慘!
老闆竟然說我都沒領到薪水,他不好意思叫我做事

火乍!!!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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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ododche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